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GCT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3-01-05 10:47:15 www.gct-online.com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研发[2012]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和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我校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经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现已确定,内容如下:
一、组织程序
1、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二级学院(部)组成领域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的目的和要求,确定复试内容。
2、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第一阶段考试(全国联考)准考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的规定
1、2012年报考我校,有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成绩在176分以上,有资格参加复试;
2、2012年报考我校,无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成绩在184分以上,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各为100分。
复试要从工程领域的视角考察考生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
笔试:2013年1月12日上午 9:00-12:00
面试:2013年1月12日下午
2、复试地点:
笔试:各领域负责
面试:各领域负责
五、参加复试人员提交材料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参加复试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其他
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考务费160元。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1月12号早8点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综合楼A513),提交资格审查表、验证学历、提交复试费用后到各领域参加笔试。
根据考生的有效GCT成绩、专业课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考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进行择优录取。复试采取自愿参加,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该表在面试时交给面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