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2011在职体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23 15:31:46 www.gct-online.com
一、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与代码
1.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体育硕士
2.报考学位类别代码:540100
二、招生领域与名额
1.招生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
2.招生名额:50人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法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特别提示:考生在哪里报名即在哪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我院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我院将在复试报到时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带电子照片)、现场考试的准考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
注:请考生务必保存好上述材料,丢失者不予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于11月1日前邮寄至我部。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条件:
(1)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执教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1.初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大纲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体育综合、英语) | 2011年10月29日
08:30-11:30 |
《2011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初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历年初试试题与答案可在“学位网”上下载供考生参考: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step=2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我院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录取分数线在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它
1.学制:一般为2-4年。
2.学费:14000元/年。
3.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学位。
4.授课形式与时间:一般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
联 系 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99034
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