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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1中职教师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28  14:44:29   www.gct-online.com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 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教师教育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 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职业学校教师硕士学位。
       一、报名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 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 (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符合报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收专业、人数
       职业技术教育学,共招15人。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4日17:00。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bm/)–”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 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 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二)现场确认
       全国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18日。
       上海考区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6日至18日。
网 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至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考信息(具体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报考办法》)。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因报考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准考证下载
       2011年10月15日起,学位中心在学位网统一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下载工作,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专业课考试费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考生须向招生单位交付专业基础课考试费30元。在上海报考点报名者考试费由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代收,其他报名者请在9月1日至9月30间通过邮局汇款方式交付专业课考试费。
       考试费汇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写”负责人”,邮编:200241;汇款人附言栏写明考生姓名、报考院系、报考专业。
       四、资格审查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 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并根据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通知,携带该表及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此前请勿将此材料邮寄至我校。如 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实行先报考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严格自审,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三门。
       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考生选择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 题,国家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为主。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办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由我校自行安排,约在2012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GCT考试大纲
       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专业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职业技术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职业技术教育学

(满分150分)

《当代教育学》袁振国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职业教育原理》徐国庆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往年专业基础课试卷:考生本人或托人到我校闵行校区或普陀校区图书馆复印室复印或购买(无参考答案),联系电话:021-62232800。
       六、成绩查询
       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联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成绩一般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联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单,考生请届时登录学位网查询联考科目成绩、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查询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该专业的录取名额,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等具体情况确定。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八、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3-4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脱产一年来校集中学习。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与答辩,采用在职兼读方式进行,要求每年到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二)学位授予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承担。
       九、学费与开学时间
       (一)学费
       全部学费为22,000元(不包括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4,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8,000元。
       (二)开学时间
       2012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一)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21-62233690、62232157(兼传真)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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