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1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19 11:33:29 www.gct-online.com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工程硕士: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经我校审查同意报考者。未经我校同意而报考的仅具有本科学历的考生,即使GCT成绩合格也不给予复试资格。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学位类别(除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不超过本领域录取总人数的20%。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2011年专业学位报名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考生必须全部完成以下步骤方为完成报名:
1.报考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在7月1日-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后,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一”栏内填写专业综合考试科目代码,在“备注二”填写学院名称,详见《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3.现场报名: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7月15日-18日内持规定的身份证件(仅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详见附后说明)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报名点将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准考证下载: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5.资格审查:在GCT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公布GCT合格分数线,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要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在来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须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实。
请注意身份证件的有效日期,务必保证在报名、考试期间身份证件是有效的。
凡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的资格,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一:GCT 2011年10月30日8:30——11:30
考试科目二:专业笔试 2011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考试科目三:专业面试 2011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说明: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即“GCT”):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我校只招收GCT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专业考试和专业面试:2011年12月,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将在GCT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交纳考试报名费160元。
根据规定,所有考生的GCT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的成绩仅对2011年报考有效。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培养模式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分校本部培养和校外合作培养两种模式,学校将结合学生情况安排在本部学习或在校外合作培养点学习。学习方式为分阶段授课,其中第一次授课时间为录取后次年5-6月份,内容为公共课,共120学时,所有被录取学员均需进校参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专业课根据每个专业的人数灵活安排,分阶段进行全日制授课,每次授课约两周时间。课程教学时间需要1.5~2年。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五、学习时间及学费标准
所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时间自学校同意录取之日算起为3年,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延长1-2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习时间满5年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业。
校内培养的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学费总额为18000.00元,风景园林硕士学费总额为24000.00元,按学年收取。
合作培养单位组织统一报考的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以合作协议为准。
六、说明:
1.根据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只能调剂到同专业领域,不能跨专业领域调剂。
2.除参考书目外,我校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也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