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1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05 9:37:16 www.gct-online.com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我国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决定2011年继续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的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需要集体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须提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 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我校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3.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4日。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5~18日。
准考证2011年10月15日以后在“学位网”上下载。
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30日。
4.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会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的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持《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安排:资格审查定于2011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超时不予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及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试题由四部分构成, 分别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选考英语,选考其它语种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及复试
所有符合我校分数线并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并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考生在复试时需将该表交予复试老师。
专业课考试及复试由报考学院组织,请考生自行与相关学院联系。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工作计划于2011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
五、录 取
根据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及考生的复试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及本人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将于次年4月入学。
六、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3~5年,在校学习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
2.教学安排:由我校研究生院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28个,论文工作有效时间不少于一年。
3.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业余时间为主,任课教师主要由我校派出,少量专业课可聘请生源单位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学位论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课题进行。
5.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费用及其它
1.培养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办班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工程硕士考生的培养费必须由我校财务处集中收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收考生的培养费。
(以上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内容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工程硕士招生工程领域及专业考试一览表
招生单位代码:10699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专业课代码及名称 | 备注 |
001航空学院
(傅老师029-88494925) |
430133 航空工程 | 304 飞机综合设计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02航天学院
(李老师029-88460301转602) |
430107 动力工程 | 307火箭发动机原理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430111控制工程 | 334 自动控制原理 | ||
430102机械工程 | 309飞行器设计 | ||
003航海学院
(罗老师029-88493770) |
430124船舶与海洋工程 | 302机电一体化 | |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 |||
430111控制工程 | |||
430130环境工程 | 340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04材料学院
(叶老师029-88494306) |
430105材料工程 | 301材料工程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05机电学院
(龙老师029-88492470) |
430102机械工程 | 311机械设计与制造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430104仪器仪表工程 | 314传感器原理与测试技术 | ||
430133航空工程 | 312航空制造工程概论 | ||
430137工业工程 | 313先进制造技术基础 | ||
430138工业设计工程 | 324工业设计基础 | ||
006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葛老师029-88431000) |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 318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007 动力与能源学院
(张老师029-88495564) |
430133航空工程 | 308航空发动机原理 | 接收西安市个人报名或集体报名 |
430107动力工程 | 325热工基础 | ||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 333信号系统分析基础 | ||
430111控制工程 | 307自动控制原理基础 | ||
430130环境工程 | 326环境工程学
329热工与传热 (以上任选一门) |
||
008电子信息学院
(郭老师029-88431208) |
430110集成电路工程 | 305 电子技术基础 | 个人报名请提前咨询学院 |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 |||
430111控制工程 | 306 自动控制原理 | ||
009自动化学院
(董老师029-88431391) |
430104仪器仪表工程 | 303传感器原理与检测技术 | 个人报名请提前咨询学院 |
430108电气工程 | 316电机学 | ||
430111控制工程 | 310微型计算机原理 | ||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 | 327交通运输工程学 | ||
010计算机学院
(马老师029-88431522) |
430112计算机技术 | 315数据结构 | |
011理学院
(何老师029-88431654) |
430103光学工程 | 319普通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