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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工程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6-21  11:35:28   www.gct-online.com  

为适应军队转型建设需要,实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精确化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批准,2012年,我校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军地考生均可报考。

一、招生领域和招生计划

1、航空工程;2、兵器工程;3、建筑与土木工程;4、计算机技术;5、控制工程;6、集成电路工程;7、电子与通信工程;8、项目管理

注:第1~7个工程领域无招生限额,第8个工程领域“项目管理”招生限额为100名。

二、招生对象

1、部队、机关、军代室、科研所、国防军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2、在建筑、电气、通信、机械制造、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3、高新技术产业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4、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教学和科研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方式

全国联考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详见附件1):

1、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

2、考生于7月13日—7月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需单独组班的委托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与我校联系,提出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报名人数意向(最低需满足20人)。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10月28日(周日)8:30-11:30,所有考生参加国家联考。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大纲请见附件2。

第二阶段:复试。学校根据军队学位办的通知要求确定参加复试的“GCT”分数线,通知达线考生来校参加复试。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基础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由我校组织。

1、资格审查。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纸);本人电子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位置处加盖有单位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专业基础课笔试:2013年1月21日(周一)19:00—22:00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请见附件3。

3、综合面试:2013年1月22日(周二)8:00—12:00。

关于专业综合考试的说明请见附件4。

六、录取

学校根据全国联考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2012年3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4月初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录取为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办理入伍手续,不转档案、户口、党团关系 ,在学期间仍为原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工作单位解决。学习期满,不管是否取得学位,均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工作分配。

七准考证领取方式

考生10月18日起在“学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学校不负责打印和发放考生准考证。

八、学籍和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籍由空军工程大学统一管理,并按照空军工程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我校工程硕士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达到5年仍未毕业者,将终止培养。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35学分。学位论文主要结合部队(工作单位)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参加课程学习采取脱产来校或前往校外教学基地参加集中学习两种学习方式。所学课程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修,总学分要求最低35学分以上。集中授课分别安排在2013年4月、10月,2014年4月分别来校学习两个月。

对于在职学习、生源相对集中、录取人数在20人以上的委托培养单位,我校选定一个教学条件比较好、交通便利的单位作为教学基地,采取选派教师前往面授与网络远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参加完工程实践,可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部队(企业)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单位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工作单位,一名由学校选派。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完成并通过评审后,可申请在空军工程大学组织的答辩。

九、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额定学分,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经空军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发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生获得学位后,可以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

十、培养经费

培养经费按国家有关政策收取,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个人在入学报到时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概不退费。2013年,我校所有工程硕士研究生全期培养费一律为23000元/每人。

附件1        2012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登录http://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以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个人最终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7月13日—16日,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报名登记表”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我校训练部审查存档。

附件2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大纲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也称全国联考。考试由四门考试科目组成:语言、数学、逻辑和外语。所有考试科目的试题均为选择题。

语言,旨在以语文为工具,测试考生的知识积累与语言表达能力。通过考生对字、词、句、篇的阅读与理解,考察其掌握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语言工具表达知识的能力。

数学,旨在考察考生所具有的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思想方法,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所掌握的数学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逻辑,旨在考察考生掌握和运用逻辑分析方法的能力。运用给出的信息和已掌握的综合知识,通过理解、分析、综合、判断、归纳等过程,引出概念、寻求规律,对事物间关系或事件的走向趋势作出合理判断与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外语,旨在考察考生所具备的实际外语水平、外语阅读能力和运用外语的能力。通过外语词汇量、语法、阅读、理解、日常口语等内容的测试,了解考生使用外语的综合能力。

全国联考试题知识面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门类。通过给出的试题,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水平和反应速度。

全国联考试题均采用客观选择题,含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辩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答题形式为选择、填空等。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要求从四个给定答案中选择一项正确答案填入题目所列空缺处,使试题内容完整。考生须从每道试题所列的A、B、C、D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所选答案均为A或B、C、D的答卷,一律视为废卷。

全国联考由四门考试科目组成,总成绩为400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语言、逻辑和外语三门考试科目各50个选择题,每题2分。数学共25题,每题4分。

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45分钟。

全国联考成绩为各个高等学校在进行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时提供一个依据,不规定全国统一的全国联考合格分数线。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考生应达到的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并对合乎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可以是笔试、口试等各种形式,学校根据综合测试的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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