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2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12-06-09 17:06:37 www.gct-online.com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省级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可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MPA研究生75名。
三、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要求见网报须知,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网报选择考点时,请选择就近的考点。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已网报考生持网报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各省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其电子照片。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报名费实行网上交费。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各省有关通知,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浙江省的考点有:浙工大、宁大、浙师大。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2012年7月12日(8:00—14:30)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蒲中路155号,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
2012年7月13日—16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行政中心。
4、报名考试费:160元(每门考试科目80元)。政治理论及专业课考试费在复试时另行收取。
5、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本人的《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我校复试通知,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周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机器验证第二代身份证件。
2、考试地点:在各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英语、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考生在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进行考试。
4、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有关参考书可咨询:0579-82283921,13017998556。
5、复试:政治理论+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待联考后由我校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提醒:公共管理硕士不得跨省调剂录取。
2013年春季入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六、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习年限为2.5-4年。学费共30000元。
七、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2012年我校MPA的培养方向为:1、行政管理、高校事务管理及医疗卫生管理(浙师大法政学院);2、教育管理(浙师大教师教育学院);3、文化事业管理(浙师大人文学院)。
八、学习方式
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网址: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0579-82283026 E-mail: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袁老师,邢老师 0579-82298620 网址:http://mpa.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邓老师,汪老师,0579-82283869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二○一二年六月
(特别提醒:因现场确认新的要求等原因,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有可能会有修改,以考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