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1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11-05-29 16:01:08 www.gct-online.com
为加快甘肃及西北地区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人员,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国家公务员从业的一个基本条件。
二、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公共管理硕士 | 地方政府与行政管理 | 65 | 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 | 实行全国联考
学校单独命题,录取前组织考试。 |
社会保障 | ||||
教育管理 | ||||
民族宗教管理 | ||||
金融与财政管理 | ||||
人力资源管理 |
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政治理论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叶敦平主编(社政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版。
四、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限三年,以在职攻读方式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相关规定授予MPA专业学位。
五、报名、考试及费用 报名及考试见《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全部学费每生24000元。
联系部门:西北师大政法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教学10号楼D区308室)
咨询电话:0931-7971062(政法学院办公室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