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13-06-17 11:57:09 www.gct-online.com
一、公共管理硕士介绍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全国首批试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现面向全国招收英语和俄语考生。到2013年3月止,已累计招收十二届MPA研究生,招生总数达到1000余人,已有730余人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其余200余人在读。具体承办MPA教育的管理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4所管理学院之一。哈工大MPA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级公务员和各级政府官员;为社会公共领域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各种公共物品的管理者;为公共领域培养高级公共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二、报名
1. 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注意: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授予学位资格,我校概不退还相关报考及培养费用。
2. 报名方式与时间
有关事项参见工程硕士的报考须知。
3. 资格审查与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事项参见工程硕士的报考须知。
三、考试
1. 初试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2013年全国联考于10月27日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初试包括外国语(英语/俄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名称 | 联考科目 | 考 试 大 纲 |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 复试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分数线,复试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组织,进行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2013年MPA计划招生50名。对于复试成绩与笔试成绩都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五、其它事项
1. 学习方式
半脱产学习,学制2.5-4年。一般每月上课二次,每次上课包括周五下午、晚上以及周六、日全天。
2.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经过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3. 培养费
凡被录取的MPA研究生,每人学费暂定为2.7万元(可分两次交齐)。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6417775
网 址:http://som.hit.edu.cn或http://yzb.hit.edu.cn/hit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