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科技大学工程硕士调剂通知
2014-01-11 17:22:42 www.gct-online.com
河北科技大学以下专业接收调剂生:
专业代码 | 调剂领域 |
085201 | 机械工程 |
085204 | 材料工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085216 | 化学工程 |
085220 | 纺织工程 |
085229 | 环境工程 |
085236 | 工业工程 |
085240 | 物流工程 |
085238 | 生物工程 |
085231 | 食品工程 |
一、调剂条件
1、达到2013年报考工程硕士要求,且参加了2013年工程硕士考试(GCT)的考生;
2、一志愿院校同意调剂的考生;
3、有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且GCT总成绩在180分(含)以上的考生;
4、调剂范围只在本省院校的相同领域;
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流程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所需材料:
① 填写《2013年河北科技大学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该申请表成绩填写处需原报考学校盖章。
② 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③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④ 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我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⑤ 考生需填写《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调剂申请表及资格审查表经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最后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复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
3、调剂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4日
三、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时间、地点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2、咨询电话(在职研究生办公室):0311-81668308
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地址:石家庄市裕翔街(南焦客运站南2公里)路西;研究生学院在职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经管楼C513。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