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12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调剂的说明
2013-01-02 14:46:01 www.gct-online.com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有关规定,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以申请调剂,为了做好调剂工作,现做如下说明:
一、未报考我校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
1.我校可接收少量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具体请参照《201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士学位、2012年报考单位在江苏省内、报考专业领域为我校已有授权领域的工程硕士考生。
2.我校可接收少量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具体请参照《201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012年报考单位在江苏省内的风景园林硕士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参加我校201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应提交如下材料:(1)《全国联考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及全国联考GCT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从原报考单位调回);(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调剂申请表》(点击标题下载)1份。
我校接收调剂申请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月9日15:00.
有关复试安排请查阅本网站。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请考生本人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有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和接收院校研究生招生办的接收函(须盖公章),可传真到02585427616(自动接收),或送到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308室)。我校收到上述材料后会将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及GCT成绩单转往接收院校。
特别说明:一经我校调剂转出,即使未被录取,我校也将不再给予复试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