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0GCT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2010-12-26 8:51:00 来源: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划定的指导分数线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对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GCT分数线初步划定。现将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GCT分数线
(一)农业推广硕士:
以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指导分数线为准,根据考生来源地(工作单位所在省区)确定GCT分数要求如下: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172分,单科≥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考生:GCT≥167分,单科≥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考生:本科GCT≥157分,单科≥15分;专科GCT≥162分,单科≥20分;
专科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规模的10%。
(二)兽医硕士
以全国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指导分数线为准,根据考生来源地(工作单位所在省区)确定GCT分数要求如下: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165分,单科≥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考生:GCT≥160分,单科≥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考生:GCT≥155分,单科≥20分;
专科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规模的10%。
(三)风景园林硕士
GCT≥162分。
二、考试时间
2011年1月8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到并资格审查
1、报到审查时间:2010年1月7日上午9:00-11:30
2、报到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老校区综合行政楼211室)
3、需提交的材料
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审查表需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此表是现场报名时打印出来的)。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查原件,交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领取:1月7日上午报到时领取
六、面试时间:2010年1月8日下午
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费用:共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