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通知
2013-01-01 10:16:03 www.gct-online.com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根据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我校划定了复试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附件1)再次进行自审后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工程硕士
1、项目管理领域,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80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208分;
2、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74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80分;
3、其他工程领域,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74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208分。
(二)法律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57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3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23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30分;
(四)工商管理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26分。
二、调剂
(一)我校法律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受招生名额限制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
(二)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项目管理以外的工程领域原则上均可以接受外校考生调剂,其中工程硕士调剂考生要求GCT总成绩在180分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
(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28号、71号文件规定,2012年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申请调剂到我 校的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院校,录取前一般需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提交《青岛大学2012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 位调剂申请表》( 附件2)到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将通知考生前来复试。
(四)调剂咨询电话:0532-85955501,E_mail:qdu85954388@163.com
二、复试安排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根据国家要求,工程硕士复试又称“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进行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复试时,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
(二)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限工程硕士)或政治理论笔试(限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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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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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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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交报到材料一套,领取面试纪录,交复试费180元/人,报到后按各学院(或教育中心)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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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2日
下午13:30-16:30;2013年1月13日
上午8:00-9:00(限青岛市内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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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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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凭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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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3日
上午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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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楼二楼(西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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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交验相关复试材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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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3日下午各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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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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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报到
①须本人交验报到复试材料一套(含两份资格审查表);
②交复试费180元/人(鲁价费发【2009】87号);
③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仔细填写相关内容后面试时交面试老师;
④按各学院(或教育中心)要求准备专业考试和面试相关事宜。
2、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
①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②专业课考试大纲和 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121& columnId=560,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招生简章- 2012年在职联考复试阶段考试课程大纲发布通知)。
③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是违纪或作弊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④政治理论考试和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考试地点为博远楼2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到现场通知 。
3、资格审查、综合面试
①相关学院负责本院所属专业学位类型和工程领域的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关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通知为准。
②学院验证考生复试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收取复试材料一套;
③综合面试时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并详细记录在研究生处提供的复试记录上。
④原则上优先安排青岛市外生源进行专业测试(面试)。
三、复试材料准备
(一)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4,需从教育部学位中心报名网站打印,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一式三份,两份交报到处,一份交复试相关学院);
(二)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5,按照报考学位类别填写)一式两份;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要求是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方式见附件6)、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2012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网上打印本人全国联考成绩单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将上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套报到时交报到处,一套面试时交面试学院。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 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情况说明以及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 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待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必须于2013年2月底录取前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审查,否则责任自负。
四、复试录取
(一)不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
(二)凡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三)全 国联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试的资格线不是最终录取线,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考生思想品德、联考成绩(含复 试)、工作业绩、招生单位培养能力等择优录取。如复试合格考生数量不足国家招生计划,将依次从高到低降分或调剂外校生源复试录取。复试录取时按以下加权方 法进行排序:综合分数=70% * 联考成绩+ 30% * 面试成绩。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考生务必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复试具体安排,准时参加各环节的复试工作。
2012年12月31日